为充分展示我院青年学生精神风貌,发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现决定开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
校园之星各类荣誉称号,二级学院上报人数分别不多于以下指标:
工商管理学院3人、会计学院3人,酒店工程学院2人、酒店管理学院3人、烹饪学院2人、文旅学院2人、信息工程技术学院3人、艺术学院2人。
三、评选条件
详见学生手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
评选由评审小组评选与大众投票结合进行。
1、评审小组评选
评审小组由学工处工作人员、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将分组对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成绩占总分的60%。
3、大众投票评选
组织全校师生对各提名人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成绩占总分的40%。
五、评选时间
1、广泛宣传(2021年10月28日-11月4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年度“校园之星”评选方案及通知,安排布置相关事宜。
2、申报阶段(2021年11月5日-11月11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组织学生申报第五届 “校园之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 4,加盖党总支公章),并将审核后的事迹材料(打印版一式5份)报送至学工处312童老师处,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童老师OA。
3、学校评审阶段(2021年11月12日-11月18日)
(1)评审小组根据被推荐人事迹材料确定各项目提名人;
(2)利用学工处官方微信、易班等网络平台对提名人事迹进行展示宣传,并组织全校师生对各提名人进行网络投票。
(3)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工处将根据评审小组评审、大众投票综合成绩,初选出年度“校园之星”。
4、公示阶段(2021年11月19日—25日)
学工处对初选出的年度“校园之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 “校园之星”。
六、表彰奖励
1、学工处将于学期末举行表彰大会,向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奖励,张贴宣传栏、在校内各大媒体及平台进行宣传。
2、学生在校期间,不重复授予同类校园之星荣誉称号,但可参与评选校园之星其他项目或其他荣誉称号。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