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567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学生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各学院要利用清明节前的班会等方式持续做好防疫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学生继续配合学院做好“零报告”和“日报告”,落实“一日三检”,做好因病缺勤的追踪和记录,及时更新教育系统疫情上报平台数据。

二、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各学院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学生分类管理。对在校学生,每日人数清点并做好记录;对请假离校学生,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做好请假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等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外出时要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凭请假条和学生证出入校园,要求学生报告时间表、路线行程,各学院应做好记录汇总。

三、严格值班制度。各学院需强化清明节期间学生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责任到人,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四、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教育学生提升防火、防盗意识,增强防传销、防诈骗能力。严禁酗酒,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五、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包括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家庭变故等),密切留意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动向,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及时有效做好心理疏导,预防突发事件。

六、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各学院应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防止网络沉迷,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七、加强家校协同。各学院应积极利用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同学生家长保持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促进家庭与学校的相互支持、配合,实现家校无缝对接。

 

学生工作处  安全保卫处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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