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新引进专职辅导员导师制结对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704

各二级学院:

为建立健全学院辅导员培养制度,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有关要求,经研究,新引进的专职辅导员应接受导师为期三年的业务指导,请新引进辅导员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遴选优秀辅导员担任导师,建立《辅导员培养档案》(见附件),对新进辅导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帮助,并将新引进专职辅导员与导师结对情况于927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OA

一、导师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3.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职责。

二、导师职责

1.做好思想上的引导。进行师德教育,加强辅导员对岗位的认同和热爱,提升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做好工作上的指导。结合所指导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制订个性化的指导方案,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并且有计划、分阶段地实行。

3.做好学习上的辅导。在职业发展上强化辅导员的专业发展定位,督促辅导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加强辅导员能力和素质的专业化培养。

4.做好学术上的帮助。培养辅导员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指导辅导员参加社会实践和科研工作。

 

 

附件: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培养档案.docx

 

学生工作处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