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9-03-25浏览次数:755

各学院:

“清明节”、“五一”假期在即,为确保学生日常管理及期间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要求,请结合各学院各专业实际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全面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教育的要点包括:

1、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各类意识形态问题;告诫学生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自觉不参加传教、做礼拜及唱诗班等活动。

2、提醒学生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银行卡的信息,更不要向陌生账户汇款。如果有疑问,及时打电话向公安机关询问。严禁参与非法传销及网络贷款活动,谨防在从事兼职社会活动中上当受骗。

3、提醒学生增强防火意识,随长辈去参与扫墓活动时,不随便燃烧枯枝树叶,以免发生火灾。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院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酗酒、留宿外人。

4、提醒学生增强防盗意识。假期校园里流动人口增加,是盗窃事件的高发期。在校同学出门注意锁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存,尤其是电脑、手机等,切忌宿舍存放大量现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外出扫墓踏青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去人多拥挤的场所。

5、告知学生未经批准,严禁在校内举办各类商业性的经营活动。提醒学生不要贪图便宜,对于上门推销者及可疑人员要及时拨打保卫值班室电话:86051572

6、放假期间人多、车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参加社会实践,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长途出行要结伴,并及时告知家人,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旅途中提高警惕。

7、告诫学生外出踏青严禁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严禁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8严禁以学院、学生组织、班级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特别提醒学生安排好假期生活,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上课。

9严格请销假制度,及时与请假学生家长沟通,第一时间掌握所有学生的动向,对于请假逾期未归的学生,严格按照学院规章制度进行上报,确保学生安全。

  

  

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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