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90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

2、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身心健康,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3、学习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前三名。

4、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5、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还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热心助人、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爱亲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三、名额分配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3人,工商管理学院3人,酒店工程学院1人,信息工程技术学院1人,烹饪学院1人,艺术学院1人。

四、评审材料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活动,要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选出本院候选人并附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2千字左右)打印版一份、各学期综合测评成绩(附本班综合测评成绩表即可)打印版一份,于4月12日下午13:00前报学工处童老师处。

五、表彰

1、学工处将对获奖者以微信推送及张贴海报等形式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2、经评议审核后,学工处最终推荐1名学生参加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