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25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 的通知

发布者:程琳发布时间:2025-03-04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树学生身边可学可信的先进典型,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25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青教工委〔2025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学生,2024级新生原则上不列入评选范围,各学院评选名额分配比例应向毕业年级学生倾斜。

二、评选名额

酒店管理学院5人,文旅学院3人,烹饪学院4人,酒店工程学院3人,工商管理学院4人,会计学院5人,信息工程技术学院4人,艺术学院2人。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

(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组织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扶贫支教、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成绩突出。

(五)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育文化艺术、发明创造等各类比赛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表率作用强,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评选程序,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确定候选人。学工处将统一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三)各学院于3月13日下班前通过学工系统填报候选人填写附件1-2电子版,并请相关负责老师把关学生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打包发送至学工处童老师OA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处童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4

附件1: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名单.docx

附件2: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