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精神风貌,发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营造良好校风学风,现决定开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
校园之星各类奖项,二级学院上报人数分别不多于以下指标:
酒店管理学院3人、文旅学院2人、烹饪学院2人、酒店工程学院2人、工商管理学院3人、会计学院3人,信息工程技术学院3人、艺术学院2人。
三、评选条件
详见学生手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四、材料报送
1.《“校园之星”推荐表》:需党总支盖章的扫描件(PDF格式)。
2.候选人竞选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word版),重点突出在某一专项领域的感人事迹、卓越表现和精神特质。
3.候选人照片:体现个人学习工作的照片2-3张,要求色彩清晰明亮,背景简洁、不杂乱,更好地突出人物主体,jpg或者png格式,不小于2M。
4.佐证材料:相关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社会评价等支撑材料的扫描件(每人一份pdf版文件)。
5.各学院将以上电子版材料连同汇总表(附件5),按照不同评选类型分文件夹存放,打包至一个压缩文件中并命名“XX学院第九届校园之星推荐材料”,同时将附件1-4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一式4份,于11月17日前报送至学工处312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的重要载体,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资格审查和民主推荐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协同育人,贯穿始终。要将评选过程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等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将评选活动作为自我总结、自我教育、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实现育人实效最大化。
3.按时报送,保证质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确保材料完整规范、真实有效。事迹材料等需经学院审核把关。
4.学校成立由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学工处工作人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阅评议。评审重点关注候选人在特定领域的卓越性、典型性、示范性和事迹的感召力、影响力,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候选人;学工处对候选人进行线上线下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校园之星”。
六、表彰奖励
1.获奖同学先进事迹将在学校官方线上平台进行宣传展示,给予物质奖励,并在学生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2.学生在校期间,不重复授予同类校园之星荣誉称号,但可参与评选校园之星其他项目或其他荣誉称号。
联系人:童菲 51510
附件:1.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创新之星推荐表
2.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志愿之星推荐表
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推荐表
4.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道德之星推荐表
5.XX学院第九届校园之星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