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程琳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鲁教厅办函〔2024〕23 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

(一)“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称“青少年普法网”)在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组织流程与参与指南,免费提供在线学习资源,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

(二)“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青少年普法网设立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后,可以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组委会将根据“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结果,遴选优秀学生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作品上传时间截止到10月12日17点。

(三)“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各二级学院按要求上报1名演讲比赛参赛学生、5-8名法治素养竞赛参赛学生,进行校内选拔赛,校级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从中择优选取优秀学生参加省级比赛。参加演讲比赛学生请提交演讲稿和4-6分钟演讲视频(演讲稿查重率须低于20%,请指导老师严格把关,学生需脱稿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 PPT、音乐、虚拟背景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不可使用其他任何辅助道具或器材)。请各学院将演讲稿、演讲视频按“学校-姓名”格式命名,于9月2212点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3800518@qq.com联系人:王茜,手机:13573825302)。

(四)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4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观看宪法晨读视频。

(五)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青少年普法网面向教育系统师生征集优质法治教育资源,被采用的将在青少年普法网展示,经审核后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颁发采用证明。具体要求见青少年普法网站公告。

(六)开展全媒体宣传展示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宣传和报送相关新闻信息、优秀展示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常态化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重点

各二级学院需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实施日常性教育与专题性教育相交织、线上平台与线下活动相补充、校园内深度学习与校外实践拓展相融合的策略,持续优化宪法宣传教育的综合框架。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深化宪法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宪法法治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三)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教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工作统筹,科学合理安排法治教育活动。

(二)创新方式方法。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

(三)及时总结,报送材料。2024年11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活动总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5年工作建议发学生工作处OA邮箱。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