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参见附件1),盖章齐全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其中毕业年级的学生,需另外提供保留学籍申请或毕业申请一份。
2. 对退役后回校复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学校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学生需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参见附件2)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
符合以上条件且已报过材料的无需重复报送,往年漏报的可以补报。
为保证资助资金的顺利申报与及时发放,请各二级学院督促学生尽快办理,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活楼305)王巍娟老师,咨询电话:86051507/19862237359。
附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