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强化工作研究、凝练实践经验,不断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决定组织参加2024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科研成果须为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在国家正式刊物上(以刊号为准,不含增刊)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论文以及公开出版的著作。
2.工作案例须由辅导员本人作为第一作者且未公开发表。
二、选题范围
1.新质思政工作能力提升
2.辅导员队伍建设
3.精准对接学生诉求机制
4.拔尖创新人才综合素养培养
5.优良学风涵养
6.“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
7.重点学生群体精准思政
8.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9.大数据赋能思政工作能力
三、申报要求
(一)科研成果要求
参评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案例要求
1.案例须为2023年以来的工作实践,主题突出,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体现创新性和特色性。
2.全体辅导员均应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撰写并提交案例,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杜撰和抄袭。案例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下。
3.案例应包括基本情况、组织实施和工作成效等内容(3000字以内),可附不超过5项的支撑材料。案例版式:A4纸型(页边距上37毫米、下35毫米、左28毫米、右26毫米),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使用楷体_GB2312三号字体,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序数按照“一、”“(一)”“1.”“(1)”的顺序使用,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
四、评选与表彰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优秀成果和案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认真开展作品推荐。作品推荐前,需完成文字重复比检测,低于20%方可推荐。
(二)请各学院于8月2日前将辅导员工作案例word版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xgc@qchm.edu.cn。每个学院科研成果限推荐2项,填写《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于8月31日前连同推荐科研成果发表的刊物扫描PDF版(须包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扫描版)、word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gc@qchm.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