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新闻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07浏览次数:133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学校关于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加强研究探索、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多出成果成绩,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调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最终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若干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

(二)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成员5-10名。学生工作处、团委、党总支、团总支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各学院辅导员均可申报。工作室需做好职责分工,鼓励跨学院组团,可聘请导师或顾问。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持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工作室成员协助主持人开展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二)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三)加强资源共享。注重在“大思政”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项目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队伍合作发展,形成两支队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优势互补的局面。

(四)推广工作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介绍、推广。

四、考核与评促

(一)学生工作处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每年年终,辅导员工作室要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辅导员工作室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每个辅导员工作室每年需有相关研究论文成果2篇以上,校级(含)以上课题立项至少1项。

(三)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对考核不通过的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摘牌。对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正式命名,同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工作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辅导员工作室的资金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预算和提供支持。

五、其它

(一)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