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网络诈骗、校园网贷风险”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9-06-11浏览次数:1141

各学院:

根据国家、省、市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以及现阶段学生实际需求,经研究,特组织开展防范“校园不良网贷、电信网络诈骗、传销”专项警示教育行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营造崇尚节俭的校园文化环境,引导学生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等正确的消费观念。利用校园公众号、微信平台、QQ群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贷、电信网络诈骗、传销”典型案例,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节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网络金融安全宣讲活动,强化学生对网络金融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二、做好排查防范。各学院要全面开展“校园不良网贷、电信网络诈骗、传销”自查工作,认真做好摸底排查,逐一排查学生网络借贷情况、疑似受网络诈骗情况。辅导员和学生干部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增强大学生校园贷和网络诈骗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日常监测机制。

对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要着力提升学生特别是即将实习学生的防范能力,通过走访宿舍、谈心谈话、参与班级活动等形式,着重说明“校园贷”的“新马甲”——“培训贷”、“回租贷”、“裸条贷”、“刷单贷”、“美容贷”等形式。

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不将身份证及复印件随意转交他人;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

三、做好教育整治。各学院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校园不良网贷、电信网络诈骗、传销”专项教育整治,要指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务求实效长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要跟踪整改。要形成书面总结存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四、落实精准帮扶。各学院要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国家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要健全完善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学生临时困难扶助办法,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进行责任追究。各学院认真组织宣传、排查、教育、帮扶等工作,对工作没有认真负责,出现因电信网络诈骗、传销引起的恶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校园贷等不良网络借贷及个人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警。

各学院对于校园贷等不良网络借贷及个人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情况,应及时向学生工作处或政府有关部门上报,请求政府机关及时依法处置,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学生工作处

201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