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加强对学院学生集体外出参观学习、社会调查、实践教学等各类活动的管理,本着统筹管理、规范外出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和谐校园,现将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工作流程及事项规范通知如下:
各活动组织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重于一切”的原则,集体外出活动前,须加强安全文明教育、纪律教育,保持大学生良好形象,维护学院声誉。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严格实行安全备案制度,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审批同意、相应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进行,严禁学院师生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活动组织部门须至少提前2天通过OA工作流进行外出审批备案,外出学生人数少于15人/次的由各学院审批备案,外出学生人数大于15人/次的,由各学院审批同意,学生工作处备案。备案流程为:OA工作流——新建工作——学生工作处——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负总责。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由一名及以上教师带队,严禁学生或学生组织以学校或各学院名义组织学生外出。带队教师对活动的全过程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外出集体活动进行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活动场地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并制定严密的活动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严禁乘坐车况不好、证照不齐的车辆,严禁车辆超载。严禁组织师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切实做到组织责任落实、活动内容落实、交通工具落实、安全措施落实。集体外出活动要向全体活动参与者明确活动范围及活动内容,全体参加者必须服从老师指挥,遵守组织纪律,不得擅自外出、擅自脱离队伍。
教务处 安全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