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2018学年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我院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文件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认真准备各种资料,严格按通知要求填报,做到规范、细致、准确(省教育厅通知规定:对达不到评审要求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及时报送给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完毕无异议后上报到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www.xszz.gov.cn:84),具体时间和资料报送要求如下: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一份,打印版一式两份〔在系统中导出后打印,系统导出的表格右上角自动生成序号;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详细要求及常见错误》,并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要求填写;表格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样式不得有任何更改,请导出后对照原表仔细检查,无误后再打印〕,《汇总表》电子版一份,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各一份,于9月29日前报送。
2、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请于9月30日前,将学生信息录入奖学金评审系统,将各类《汇总表》电子版和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导出打印各类《申请审批表》各一份,签字盖章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评审报告
各学院要围绕宣传动员情况、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认真梳理总结奖学金评审情况,形成报告,并将打印版一份于10月12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打印版请使用电子照片,并注意申请、推荐、院系意见、学校意见各栏时间的先后顺序和合理间隔。
以上所需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均使用A4纸,《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
各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地点请电话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往年评审中存在的问题,请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