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7]94号)精神,现将我院参加本次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高校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自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底,在国家正式刊物上(以刊号为准,不含增刊)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论文、调查报告以及公开出版的著作,均可申请评选。校领导可参与著作评选。在此期间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论文、著作和已经参加过2017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成果评选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工作实际,立足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翔实,文字简洁流畅。
三、报送数量
根据省高工委要求,我院限报论文3篇、著作2部。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7年11月16日前,以院部或部门为单位先把《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评论文、著作申报表》电子版、相关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或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电子版发至学生工作处OA邮箱,联系电话:86051510。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发展处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14日
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评论文、著作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