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7-09-11浏览次数:315

各学院:

今年暑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前期工作已接近尾声,即将进入下一环节——回执录入阶段,需学生上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请各辅导员老师及时收缴尚未上交的《贷款受理证明》(大部分新生已在报到现场提交),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于本月16日前交到学工处赵老师处,以便及时进行贷款回执录入工作。逾期不录入回执,学生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将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