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管理规定
一、校园秩序
1、学生必须遵守校园管理规定,服从管理,讲究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尊重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宁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学生应热爱校园,爱护绿化、环卫设施,爱护花草树木,不损坏花木、践踏草地。
3、禁止在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餐厅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举止应文明有礼。
4、告示、通知、启事、海报等,要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许可的地点。散发广告、宣传品、印刷品等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
5、严禁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
6、图书馆、阅览室、教室、实训室、学生公寓、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是学生学习、生活、娱乐的场所,其设备是国家财产,学生有责任爱惜和保护,损坏应赔偿。
7、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应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和个人形象。
8、校园内禁止打麻将、扑克。
9、男女生交往应得体。
10、教学楼、办公室、图书馆、餐厅等公共场所,要着装整齐,不准穿背心、拖鞋(凉拖)。
11、积极维护治安秩序,服从治安人员的管理。遵守学校门卫制度,出人校门须凭出入证、学生证或校徽。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12、未经允许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得在校园内经商。
二、教学楼
13、教学楼是授课、学习的主要场所,楼内禁止高声喧哗或吹、拉、弹、唱、打球、滑旱冰等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
14、禁止在教学楼的墙上乱贴、乱画,污损墙面。
15、禁止在教学楼内进餐。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16、爱护教室的门窗玻璃、公共财产等,不得任意搬动室内的桌椅等设备。
17、不得在课桌上乱涂、乱画、乱刻。
18、教师休息室是供教师答疑或课间休息的场所,学生不得随意入内。
19、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公共教室或临时变更教室进行集体活动。
20、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教学楼。
21、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酌情予以处罚。
三、学生公寓
22、出入学生公寓楼须佩戴校徽或持一卡通、学生证接受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检查。
23、学生公寓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分配使用,任何人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宿舍调整或学生毕业,应办理移交手续。
24、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在宿舍内或走廊燃烧东西。亲朋来访需要填写来客登记表,异性亲属经公寓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不得留宿外人。
25、爱护室内设备和家具。不得随意搬迁、损坏或丢失,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不得擅自安装、拆卸电灯和使用电器设备。若学生公寓内丢失或损坏物品及乱用电器设备,由舍长查明原因并向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处汇报,由当事人赔偿。若原因不明,则由宿舍人员集体赔偿。宿舍楼内不准自炊。
26、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特殊情况在值班室会客或请值班员传达。
27、严禁从窗口向外倒水或扔其他杂物。宿舍内不得存放垃圾,门窗、墙壁上不准乱贴乱画、乱钉钉子、乱拉电线、网线。
28、宿舍内每天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做到床铺平整,被褥干净,叠放整齐,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玻璃干净,用具摆放整齐、合理。
29、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晚归者必须向值班员讲明原因,进行登记,并通报所在二级学院。
30、严禁夜不归宿。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公寓就寝者,必须填写假条,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后,交回宿管老师,方可离校。特殊情况回校后需补假,否则视为夜不归宿。
31、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自行车等大型物品。
32、学生公寓楼内禁止高声喧哗、打球等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四、餐厅
33、学生在餐厅就餐必须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管理,排队购买饭菜,不插队、起哄。
34、爱惜粮食,按需购买。
35、使用后的餐具放到指定区域,残羹剩菜倒入指定的桶内,不准倒入其他地方。
36、爱护公物,不得踩饭桌、凳子或在桌凳上乱写乱画。
37、不准私自将餐具和餐厅的其他设备带离餐厅。
38、学生不准在餐厅内张贴广告、通知等,以保持餐厅内整洁。
五、图书馆
39、图书馆是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公共场所。不得穿拖鞋(凉拖)、背心或其他不雅的装束进入图书馆。
40、举止文雅,轻声谈话,轻声行走,尽量不出声响,不做有碍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不得在图书馆内高声喧哗、打球、滑旱冰等一切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
41、严禁吸烟、进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纸张及物品,违者依章受罚。
42、对馆内所有文献资料(包括书、刊、报纸及各种资料等)均应爱护,不得涂画、开“窗”,更不得窃为己有,违者依章受罚。
43、对馆内所有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均应爱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4、严格遵守馆内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