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学期校园文明督察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6-08-28浏览次数:14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文明意识,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更好的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本学期“校园文明督导组”将于下周一(8月29日)正式上岗。

一、执勤范围及方式

范围:学院公共区域、学生生活区、教学区等公共场所。三个时间段的集合地点都在图书馆门前旗杆下,第一个时间段主要检查迟到、旷课学生,每天集中一座教学楼,进行登记,检查;第二个时间段主要是教学楼、宿舍;第三个时间段教学楼、校园主干道。

工作方式:督察队实行轮流执勤,由学工处统筹安排值班,学生干部由二级学院学生干部构成,督察人员执勤前要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布置。值班期间做好签到及督察情况登记表。

二、督察内容

文明督察队员执勤期间对发现的如下行为和现象有权进行规劝和制止:

1、上课迟到、早退学生;

2、损坏公物、乱贴乱画、乱扔杂物、乱摆地摊、践踏草坪等违反学院规定和形象的行为;

3、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吸烟、起哄、吵闹等不文明的行为;

4、带饭入教室、教学楼公共卫生间抽烟等行为;

5、每天检查一间宿舍,对宿舍卫生、抽烟等违纪行为纠正并记录;每天检查一处教学楼卫生间,对抽烟现象进行记录和纠正;

6、男女生之间有碍观瞻、有伤大雅的行为;

7、违反《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则》以及学院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督察时间

周一至周五:第一时间段7:40—8:40

第二时间段9:40---10:20

第三时间段13:10---13:40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把学院利益、学生利益放在首位,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和理念; 

    2、督察期间统一佩戴督察标志,衣着整齐、大方;

    3、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仪和道德规范,做学习和生活中的表率和楷模;

    4、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对各种违纪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及时阻止或劝告;

    5、文明执勤,督察队员在督查过程中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同学有不文明行为,更不能与同学相互谩骂或殴打;

    6、按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带班辅导员有事要向学工处履行请假手续并找其他辅导员替班,不得中途脱岗或提前退岗;

    7、认真做好工作记录。

五、督察结果处理方式

1、执勤过程中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同学即现场向其指出错误,遇有不服从管理者,及时上报学工处进行处理。

2、为配合文明督察,学工处值班人员定期对全院进行督导,在督导过程中对违纪学生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督导情况进行记录。

3、每天汇总督察情况于次日早8:30前上报学工处,学工处整理后反馈各学院进行落实或处理。


附件:九月份校园文明督察值班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8月28日



九月份校园文明督察值班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