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2014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已开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文件(文件已重新修改,请仔细阅读)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认真准备各种资料,严格按通知要求填报,做到规范、细致、准确(省教育厅通知规定:对达不到评审要求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或更改材料)。及时报到学工处赵桂珍老师处。公示完毕无异议后上报到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scholarship.xszz.gov.cn),具体时间和资料报送要求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一份,打印版一式两份〔在系统中导出后打印,系统导出的表格右上角自动生成序号。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注意以下几点:(1)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2)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3)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汇总表》电子版一份,于10月20日前报送。
2、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具体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的要求进行)打印版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各一份。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打印版一份,《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4、评审报告打印版一份。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以上第2、3、4项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打印版请使用电子照片,并注意申请、推荐、院系意见、学校意见各栏时间的先后顺序和合理间隔。
以上所需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均使用A4纸,《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
各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地点请电话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