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1日前将本学年走读申请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学工处312办公室,过期将不予办理。有关走读管理办法及走读申请表见附件。
附件1: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管理办法
附件2: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走读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