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宿舍的家具由学校统一配备,由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
二、新生进住公寓后要依照《室内设施及家具配置表》,对室内设施及家具进行核对,若无问题,由学生签字后,开始使用并保管。
三、学生在使用期间,家具如损坏或丢失须立即上报宿舍管理办公室,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根据学校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四、未经同意,学生不得将室内家具私自转让或搬出公寓。学生中间调换宿舍,原宿舍内家具一律不动。
五、未经允许,学生不能将自己的家具搬到公寓内使用(学校规定的行李箱除外)。
六、宿舍管理员在检查学生宿舍卫生时,也要检查室内设施及家具的使用情况并做详细记录,每周四同卫生检查成绩一并报学生公寓管理处。
七、凡因打架斗殴、违章用电等人为行为损坏设施及家具者,要追究其责任并要加倍赔偿或罚款。
八、学生实习、毕业离校或中间调房,必须经过宿舍管理员核对所有的家具物品,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离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