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04-02浏览次数:378

各学院:

根据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教育局、青岛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共青团青岛市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青退役军人办〔202227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浓厚氛围,激励引导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我校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推荐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的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品学兼优,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传承和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退役不褪色,听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无私奉献;

(五)关心国防,在国防教育实践中发挥骨干力量,为在校大学生献身国防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

四、评选要求

(一)广泛发动。各学院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参与热情,深入挖掘和推荐典型模范和先进事迹,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推荐对象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杜绝“带病”推荐。

五、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包括:1.《“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推荐表》;2.本人2000字左右事迹资料;3.本人近期蓝底正面二寸免冠照片;4.体现本人先进事迹的照片(大小在1M以上,JPG格式)。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4512:00前发至童老师OA邮箱。

(二)学校择优推荐5名候选人,报送至青岛市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综合全市推荐情况,确定初选名单。进入初选名单的候选人,将进入复审环节,要求候选人围绕自身军队服役经历和退役后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集中展示和总结汇报,根据现场评委打分情况,确定10名“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将于5月发布结果。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处童老师。

附件:2022年度“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推荐表.docx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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