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2720

各学院:

为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人数

(一)评选范围: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人数:

酒店管理学院44人,文旅学院18人,烹饪学院25人,酒店工程学院18人,工商管理学院38人,会计学院41人,信息工程技术学院31人,艺术学院15人,校级学生组织12人。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    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    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    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    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    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报批程序

各学院要对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

(一)各学院通过数字校园学工系统奖项申请功能,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申请及审核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中午12点。

(二)各学院对拟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设置二级学院监督电话及学工处监督电话:0532-86051510,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最晚于4月28日完成公示。

(三)初选的省优毕业生,经公示无异议,学生本人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见附件1),于4月30日前填写完成并提交。

(四)学生提交成功后,等待各学院审核;各学院于5月6日前审核通过,提交学校;学工处于5月8日前完成优秀毕业生审核和报备工作,并等待省厅审核。

(五)各学院随时关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待省厅审核通过,及时下载打印《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至办公楼203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装入毕业生个人档案,一份二级学院留存。

(六)经报备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版,样式见附件2)。

(七)各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登录账号密码,请向各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索取,具体网办流程详见附件3。

四、奖励

对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证书,学生可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各学院可结合实际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予以物质奖励,并优先推荐就业。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docx

附件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电子证书样式.docx

附件3:2021年省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网上办理操作流程.doc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