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免除建档立卡学生相关费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0-11-10浏览次数:11725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及其他杂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免除对象

生源地为山东籍的省标和国标的建档立卡学生(为保护学生隐私,学生名单将通过其他方式转发给相关老师)。

二、免除费用项目及标准

20182019级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2020级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生活用品费、军训用品费;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据实免除,高于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三、工作程序

1.提前告知。各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向所有学生告知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2.个人申请。填报《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二级学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112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完毕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费用免除。未缴费的直接免除,已缴费的退还给学生。



附件: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