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接省教育厅通知,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通过论坛、招聘网站等发布广告,招募他人代开银行账户或出租支付二维码。少数学生因法律知识匮乏,存在盲目消费、攀比心理,或因经济困难、受高额利益驱使,将个人银行卡、支付二维码出售、出租给不法分子用于涉案资金流转,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安全主题班会、班级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宣传,拓展防范宣传覆盖面,让每个学生认识到提供个人账户信息给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活动洗钱等行为的危害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要加强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对有害信息的甄别、抵制能力。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
二、加强线索摸排,建立排查机制。
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相关线索摸排,形成工作台账,对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学生要实施“一人一册”跟踪管理教育,对已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厘清并向属地公安部门移交核查处置。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做好精准帮扶工作。
三、加强责任落实,强化协调联动。
各学院要将加强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纳入学院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单位,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工作格局,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学生工作处 安全保卫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