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学期校园文明督导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0-09-01浏览次数:546

各学院:

做好秋季学期学生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文明意识,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更好的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本学期“校园文明督导组”将于92日正式上岗。

一、执勤范围及方式

范围:学院公共区域、学生生活区、教学区等公共场所。工作方式:督导队实行轮流执勤,由学工处统筹安排值班,各位老师可通过交流园地——业务推广——学生日常管理进行查询。学生干部由二级学院学生干部构成,督导人员执勤前要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布置,值班期间做好签到及督导情况登记表。

二、督导内容

文明督导队员执勤期间对发现的如下行为和现象有权进行规劝和制止:

1.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校园不文明现象。

3.就餐秩序。

4.上课秩序。

5.公寓检查。

6.违反《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则》以及学院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把学院利益、学生利益放在首位,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和理念;

2、督导期间统一佩戴督导标志,衣着整齐、大方;

3、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仪和道德规范,做学习和生活中的表率和楷模;

4、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对各种违纪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及时阻止或劝告;

5、文明执勤,督导队员在督查过程中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同学有不文明行为;

6、按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带班辅导员有事要向学工处履行请假手续并找其他辅导员替班,不得中途脱岗或提前退岗;

7、认真做好工作记录。

五、督导结果处理方式

1、执勤过程中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同学即现场向其指出错误,遇有不服从管理者,及时上报学工处进行处理。

2、为配合文明督导,学工处值班人员定期对全院进行督导,在督导过程中对违纪学生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督导情况进行记录。

3、每天汇总督导情况于当日1530前上报学工处OA邮箱,学工处整理后反馈各学院进行落实或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