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申报校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0-07-22浏览次数:197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推动我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辅导员综合素质能力。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培育建设方案,请各学院按照方案组织好重新申报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3-6人,可跨学院组建团队。拟申报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持人及成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二)主持人应是专职辅导员(学工办主任、一线辅导员),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团干部及行政人员等,原则上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

(三)主持人工作业绩突出,个人应获得过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相关奖励。

(四)主持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善于将工作经验、工作规律概括提炼,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能够运用网络新媒体手段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

(五)主持人统筹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善于凝聚力量、带领队伍;所申报工作室建设方向明确,建设成果能够作用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围绕建设方向已开展有特色、有推广价值的工作,具备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和队伍基础。

(六)主持人及成员师生满意度高,个人及所带学生无重大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七)在建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不再申报,主持人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且不能兼任其他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成员。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学院可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申报1~2个工作室。

(二)专家评审。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作室进行初评,确定入围答辩人选。

(三)现场答辩。召开现场答辩评审会,确定拟建设工作室名单。

(四)结果公示。学生工作处研究通过后,对工作室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为工作室挂牌。

四、工作要求

(一)现有的校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需要重新申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优秀辅导员及团队进行申报。

(二)注重总结,打造特色。各学院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培育品牌,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设计,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

(三)明确要求,按时报送。各学院请于85日前将《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发送至学生工作处OA



附件: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