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线教学阶段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0-02-23浏览次数:24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居家学习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请各学院全面加强防疫期间学生在线学习阶段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一、全体学团工作人员在线到岗

224日之后全体学团工作人继续坚持全时“在线到岗”,确保在线教学阶段学生管理工作“第一时间”得到处理。线上教学第一周内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内召开学生工作会议,部署下一阶段学生工作。各班辅导员、班主任按照有关要求召开学期初主题班会,并做好班会记录备查。

二、高度重视在线教学启动工作

在线教学工作既是防疫期间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重要措施,也是未来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从防控疫情,保证学生安全稳定的高度和抢抓机遇,赢得学校未来发展的角度高度重视在线教学工作的开展,积极主动参与到在线教学工作中,协助专业教师做好在线教学工作。

三、做好学生在线学习的跟踪管理工作

在线教学工作启动后,要密切跟踪掌握学生在线学习状态,主动收集学生的学习反馈,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学生在线学习的纪律管理和考核,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对于旷课、迟到的学生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创新形式和载体,切实做好在线学习期间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各学院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结合本学院特色实际、学生特点,制定本学院切实可行的思想教育工作具体措施,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新颖、富有创新性,学生乐于接受的以爱国主义、素质教育、在线教学、防疫知识、线上竞赛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效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

五、继续做好“零报告”“日报告”工作及其他常规管理工作

广泛宣传,认真核实,确保不漏掉一名学生,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和位置信息准确;继续关注关心关爱湖北籍学生,做好学生身体健康情况排查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帮扶工作。做好学生防骗宣传工作,防止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的各种诈骗行为,做好学生诚信教育,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传播正能量。

 

学生工作处

20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