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精神风貌,发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现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
校园之星各类荣誉称号,二级学院上报人数分别不多于以下指标:
工商管理学院4人、酒店工程学院2人、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4人、烹饪学院2人、信息工程技术学院3人、艺术学院1人。
三、推荐程序
1、广泛宣传。各辅导员在所带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并将班会记录存档备查,认真学习评选办法,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
2、上报候选人材料。各二级学院可采取灵活多样的评审形式,择优向学工处推荐候选人,并在二级学院一楼大厅等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3天的集中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候选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 4),加盖党总支公章,提交打印版一式5份,并于11月22日下班前报至学工处312办公室童老师处,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童老师oa。
3、网络投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在易班平台、学工处微信平台“海斯曼微社区”进行展示,同时由师生自由投票,投票结果作为参考,但不作为最终评选依据。
4、确定最终名单。由学工处、二级学院老师,学生干部分类别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资料进行评审,根据候选人实际情况产生最终获奖名单。
四、表彰奖励
1、学工处将于学期末举行表彰大会,向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奖励,张贴宣传栏、在校内各大媒体及平台进行宣传。
2、学生在校期间,不重复授予已获荣誉称号,但可参加评选其他类型的校园之星或其他荣誉称号。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