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返校及中秋节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4-08-31浏览次数:86

各学院:

“中秋”假期将至,为了使同学尤其是新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根据学院安排,现就学生返校及 “中秋”假期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一、放假时间

按照国家要求,2014年中秋节假期为96日至98日,老生于91日正式上课,新生将于96日报到。91日上午1100前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报学工处刘卿文老师处。

二、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1、根据往年经验,开学初期、学生报到前后,是学生失盗、诈骗、推销劣质物品等案件高发时期,请各学院组织召开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提高学生防盗、防抢、防骗、防劣质物品推销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做好学生开学的安全教育工作。一经发现学生参与(推销伪劣被褥等),将进行严肃处理。

2学生出入校园应主动出示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开学将加强对学生持证出入大门的检查工作,请辅导员班会通知到学生,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生活环境。

3、各学院要主题班会,对学生普遍进行以预防交通、火灾、食物中毒、反邪教、反传销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不参加非法活动;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教育学生不要去危险的地方旅游,注意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

4、严禁参加传销组织,教育学生尤其是急于寻找工作的毕业生、顶岗实习学生,不要轻信“亲朋、好友、同学”在异地的“盛情邀请”贸然赴约,不要轻信不知底细的公司面试邀约,防止误入传销组织,防止被骗。

5、各学院在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宿舍用电、防火防盗、夜不归宿等各种安全隐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

6、假期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出游和大型集体活动,提醒学生不要参加“同乡会”一类的团体。

7、各学院要对假期间留校学生进行妥善、周密的安排,严防意外事故发生。要对留校学生要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公寓管理制度,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点蜡烛、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管制器具,夜间睡觉要关好门窗注意防盗。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严防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禁止到江、河、海、湖、水库等危险地带游泳、洗澡。

8、不准浏览不健康网站,不准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到环境复杂、不文明、不健康、不熟悉等场所玩耍。

9.不准攀登建筑物,不得到危险地段玩耍,不得进入施工工地。

10.未经批准,严禁在校内举办各类商业性的经营活动。

11.假期期间,外出探亲访友,在离家前要及时关好水、电、气等阀门,关好门窗。

12.做好新生军训工作,中秋节新生军训不放假,请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值班,引导他们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中秋佳节。

三、准确掌握每位学生的去向

各专兼职辅导员要全面掌握所负责班级每一位学生的具体去向,列出具体名单(如:回家、在校、出游地、何时离校、何时返校等)和联系方式,并汇总备案;对于出游的学生辅导员必须通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方允许学生离校。要求回家的学生到家后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平安。

凡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学生,均须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须严格审批。对于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准确掌握学生去向。返校后,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落实假期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假期值班工作,相关专兼职辅导员必须坚持做好值班,遇有特殊情况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各辅导员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各学院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并做到准确、全面,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遇有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学院相关工作预案进行妥善处理。

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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